返回

篡蒙:我在黄金家族当国师

首页
关灯
护眼
字体:
本章节免费,主要介绍一下这中世纪西方谣传,约翰长老
上一章 目录 下一章
信中,作者讲到大卫遭人驱逐,但后来成功夺取了哈喇国家的王位,一般认为是乃蛮部被铁木真击败。

    逃到西辽并篡夺王位的基督徒屈出律。

    但故事的后半段又与花剌子模连接在一起(花剌子模在铁木真西征前夕,正准备进攻当时的巴格达)。

    在欧洲,这位传奇大卫王的故事,不可避免的又和约翰长老揉捏在了一道,成吉思汗西征结束,从1225年代开始。

    欧洲人盛传“印度的大卫王要来援助十字军。”一些教士也火上浇油。

    号称在不久的将来,东方和西方会出现来给一个强大的基督教国王,合力攻打伊斯兰世界,并将取得彻底胜利。

    欧洲人认为的“东方基督王”很快在数年后出现了,蒙古人横扫了保加利亚汗国、罗斯在内的整个东方基督教边缘世界。

    或许是因为对蒙古人产生的误解,格鲁吉亚在给教宗的信件中也确认“蒙古人就是基督徒”,甚至和耶稣亲自见面过。

    这些消息让西欧人进一步想入非非,为了不因这位“基督的约翰王”攻击东正教国家,在教会心目中的约翰长老和“大卫王”形象,他们一厢情愿的解释说蒙古人进攻格鲁吉亚和罗斯是为了“惩罚异端“。

    事情直到1240年代末蒙古人开始进攻波兰等欧洲边境国家才出现了变化。

    这些游牧民焚烧修道院和教堂,残杀修士,让欧洲人痛苦的认识到。

    蒙古人非但不是自己臆想的东方基督教兄弟”,反而是一个危险的敌人。

    在这之后不久,“约翰长老”就和“蒙古大汗”被分开叙述,那些将两者混同的奇幻故事,再也不见了踪迹。

    但旭烈兀第三次西征,又让这帮欧洲哥们想起来了约翰王长老国,这也是蒙古第三次西征为什么被称为蒙古十字军。

    到1250年代,随着欧洲使节出入蒙古汗庭的频率增加,对约翰长老的迷思被转到了信仰景教的克烈部王汗身上。

    许多东来的传教士痛心疾首的认为,铁木真是背叛了约翰长老(王汗)的肮脏叛徒。

    然而在对蒙古帝国时代,约翰长老国的命运上,往往又陷入语焉不详的窘境。

    即便是更晚些时候来到东方的马可波罗,也在提到约翰长老传说完全是自相矛盾,

    蒙古帝国让西欧人首次得以进行欧亚大陆的穿越旅行,他们满怀着寻找约翰长老的故事,但仍然无法找到他。

    这种挫败感让欧洲人确信,在内亚是找不到约翰长老的,他们的目光开始转移到自己的南方。

    埃塞俄比亚约翰长老国!

    从14世纪开始,随着埃及马穆鲁克王朝在近东的扩张和最后一批近东十字军国家的覆灭,约翰长老再一次成为欧洲关注的焦点。

    此时,约翰长老的驻地就悄然发生了变化,不再是东方的“基督教君主”,反倒是成为了非洲的基督教君王。

    这种转变看似荒诞不经,但以当时欧洲人多数认为印度和非洲接壤的看法而言,却又显得理所当然,毕竟在14世纪,东非同样也是“三印之地”。

    而中古早期就和欧洲人有所接触的东非基督教古国埃塞俄比亚,很快就因此被张冠李戴,当成了真正的“约翰长老国”。

    1289年,教宗就向埃塞俄比亚发出了措辞亲密的信函,请求这些“黑皮肤基督徒”同欧洲的教胞团结一致,对付哈喇的威胁。1306年,在和欧洲中断了数百年联系后,埃塞俄比亚国王魏德穆·阿拉德向欧洲派出了30人的特使团,当特使团出现在了阿维尼翁的教廷中时,引发了欧洲的轰动。传说中国度的使节出现,同当时陷入分裂的教廷,愈来愈大的哈喇压力联结在一道,再一次激发了蓬勃的寻找长老国的热情。

    1329年,一位多明我会的传教士在其著作中,将埃塞俄比亚斩钉截铁的定义为“我们平日里所称的长老约翰”,从此,非洲约翰长老过的说法更为流行。为了自圆其说,和之前的亚洲故事对接,欧洲人甚至炮制出了长老约翰从亚洲平原被成吉思汗击败后,神秘前夕到自己“位于努比亚和埃塞俄比亚的省份”,以避免“蒙古人从第一印度对他进行偷袭”。

    15世纪,埃塞俄比亚的特使偶尔还能造访欧洲,每一次都受到隆重的接待,这让埃塞俄比亚人深感困惑,但能够受到如此礼遇,还是让他们颇感荣幸。

    寻找长老国——葡萄牙人东进的特殊动力。

    后世广受赞誉的“航海家”恩里克王子,除了热衷收复耶路撒冷之外,他也孜孜不倦于寻找约翰长老国的宏大计划

    作为从光复运动和十字军战争中成长起来的国家,葡萄牙一贯对哈喇有着根深蒂固的仇恨和敏感,对欧洲盛传的“长老约翰”故事更是全国从上到下,深信不疑。所以当这个国家完成国土光复,在15世纪中叶开始谋划向海外扩张和探索时,找寻长老约翰,并与其联盟,共同击破哈喇,便成为了历代葡萄牙君主在远航舰队杨帆出发前一再向航海家们嘱咐的关键主题。

   

本章节免费,主要介绍一下这中世纪西方谣传,约翰长老(2/3),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 加入书签,方便阅读 》
上一章 目录 下一章